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论文 >> 文章正文
外资代表处如何缴税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葛弋慧  来源:  阅读:

一、外资代表处的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外商代表机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必须指出的是,外商代表机构不能进行直接的赢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例如,它不能签订任何购买、销售合同,也不能接受服务所得的收入,不能开发票、向境外汇款。但是外商代表机构可以开立银行帐户、拥有工作人员来实现其业务联络的目的。其公司总部可以与外商代表机构的客户及供应商签订合同,但只能以公司总部的名义,而不是外商代表机构名义。因此,在外商想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以前,首先建立一个外商代表机构来试探中国市场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二、外资代表处的办理条件和注册流程

外国企业经营一年以上,开出不底于6位数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属于一般贸易、生产型及货运代理等公司;根据中国的政府法规,代表处申请时不能直接向审批部门递交申请而需要委托一个当地有代理权的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工作。

 签署协议->交付定金->签署文件->交付所需资料->网上申请->工商登记证、首席代表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事处用章(公章、首席代表章、财务章)->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外汇登记与统计登记。

 三、外资代表处如何缴税?

 总的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企业收入税法和地方营业税法的规定,外商代表机构将缴纳外商独资企业收入税及营业税,但缴纳形式有所不同。最常见的基础是附加成本基础。如2002年4月,这种评估方式下的税务负担约为外商代表机构经营支出的10%。企业收入税及营业税,在每个季度结束前15天向外商代表机构征收。 根据中国相关税法,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外商代表机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免税要求。

 因中国法律的规定,外资代表处是不能经营业务的,因而不能开具发票,无需交纳流转税,因而也不需要交纳地方教育附加税、城建税、河道管理费等地方附加税种。

 依据中国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外资代表处注册完成后,只需按成本费用支出交纳营业税与所得税,此外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代表处无需交纳教育附加税等附加税种。

 虽然上海代表处不能经营实际业务,但每个月必须做帐与报税,一般可委托代理记帐公司办理,可以节省费用支出。

上海财税服务中心  葛弋慧律师   注册会计师  www.shtaxhelp.com  

 免费财税咨询电话:13651658496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骚扰电话通报
·通报 河南 焦作 183 391..
·紧急申明
·中国尘封40年特赦制度或..
·律师因律师证未经年检代..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警察枪杀警察,警察刑讯..
·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将开庭..
·特赦与大赦有什么不同?
·法院枉判男子被执行死刑..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