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工商局对王某罚款二万元,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吗?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该规定,市工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二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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