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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贵重金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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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节2款)

(一)概念

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出境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出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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